食品工业是“为耕者谋利、为食者造福”的传统民生产业,在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。为加快食品行业发展,推动食品工业转型升级,满足城乡居民安全、多样、健康、营养、方便的食品消费需求,促进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、农村发展,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,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日前发布的“十三五”期间食品工业发展意见明确提出,到2020年,食品工业规模化、智能化、集约化、绿色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,供给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。产业规模不断壮大,产业结构持续优化,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预期年均增长7%左右;创新能力显著增强,“两化”融合水平显著提升,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模式、新业态不断涌现;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,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;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取得突出成效,能耗、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。
改善供给结构 提高供给质量
优化产品结构。积极推进传统主食及中式菜肴工业化、规模化生产,深入发掘地方特色食品和中华传统食品。开展食品健康功效评价,加快发展婴幼儿配方食品、老年食品和满足特定人群需求的功能性食品,支持发展养生保健食品,研究开发功能性蛋白、功能性膳食纤维、功能性糖原、功能性油脂、益生菌类、生物活性肽等保健和健康食品,并开展应用示范。
提升产品品质。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,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清理整合,开展重点品种和领域的标准制(修)订,推动食品添加剂等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。鼓励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完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,推动建立自身食品安全制度规范。引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制度,探索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档案,引导食品工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。
强化品牌建设。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,鼓励食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,打造百年食品品牌。创新商业模式,加强与大型电商品牌对接,拓宽销售渠道。推动中华老字号及地方老字号食品传承升级,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产品。鼓励知名食品品牌企业开展国际交流活动,建设海外营销渠道,开拓海外市场。积极挖掘新的品牌资源,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产品和知名企业。
优化产业结构 促进转型升级
完善产业组织体系。支持大型企业做优做强,鼓励企业兼并重组,建立海外原料和加工基地,重点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食品工业企业集团;引导中小型企业做优做精,鼓励小型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,形成大型骨干企业支撑力强、中小型企业特色鲜明的协调发展格局。
优化区域布局。推动东部地区食品工业加快转型升级,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,更好满足食品消费升级需求。鼓励中西部地区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,巩固食品工业支柱产业地位。支持东北地区食品工业发展,大力发展绿色优质食品,打造成为支持新一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支柱产业。
推动特色食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。在原料资源富集地区,选择一批已初具规模、地方特色突出的食品产业园区,以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为引领,开展集食品研发创新、检测认证、包装印刷、冷链物流、工业旅游、集中供热、污水集中处理等为一体的现代食品工业示范基地建设。
推进绿色制造。探索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食品工业可持续发展模式,支持食品加工园区的循环化改造,引导企业建设绿色工厂,加快应用节水、节能、节粮等高效节能环保技术装备。
加强产业链建设。支持骨干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,推进原料生产、加工物流、市场营销等环节融合发展。鼓励食品企业发展订单农业,推进原料专业化、标准化、规模化、优质化生产,建立稳定的食品原料生产基地。健全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,提高冷链物流效率和水平。
强化创新驱动 加快“两化”融合
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。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,突出食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,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食品领军企业。健全有利于企业创新的资助机制,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高水平研发机构,构建以企业为主体、产学研用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,提高协同创新水平。
推动产业科技发展。重点围绕食品加工制造、机械装备、质量安全、冷链物流、营养健康等主要领域,通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,从基础前沿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到应用示范全链条创新设计,强化原始创新能力,依靠科技创新推动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完善创新服务体系。围绕食品基础研究、重大技术应用、关键装备自主化、创新成果产业化开发等,加强技术攻关,加快突破食品制造、流通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。构建以国家级创新平台为龙头,以地方和企业等各类食品技术创新中心为基础的资源共享、开放合作创新平台体系。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食品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,完善食品工业创业创新服务体系。搭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低成本、便利化、开放式创新服务平台。
推进“两化”深度融合。加快工业云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食品工业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应用。加快推进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制造,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,开展食品制造智能工厂建设试点示范,提高智能化水平。
统筹国内国外 扩大开放合作
健全对外开放新体制。加快探索食品工业对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完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。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(修)订,推动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,积极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国际互认合作。
增强“走出去”能力。紧密结合“一带一路”战略,鼓励食品企业采取设立境外办事处和技术中心等多种方式“走出去”,支持加工企业到海外建立粮油、乳制品、肉制品等重要食品原料基地。鼓励开展对目标国法律、*策、标准、贸易规则等研究和服务,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并购、合资等方式进入海外食品加工和研发领域,拓展营销网络,深度融入全球食品产业链。
提高“引进来”水平。结合食品工业转型升级,支持企业引进国外食品工业智能化、集约化绿色制造技术和装备,鼓励外资进入营养健康食品制造、天然食品添加剂开发生产、食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领域,合作研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装备。适度扩大优质食品进口,优化食品及原料进口结构,满足不断升级的食品消费需求。
增强监管能力 提高安全水平
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。加快修订出台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,制(修)订食品标识管理、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、食品安全信息公布、食品安全全程追溯、诚信体系建设、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及规章制度。制(修)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、检验方法标准等,加快与国际标准对接。完善食品安全“黑名单”、“红名单”制度,对列入“黑名单”的企业给予严厉惩罚和重点监管,列入“红名单”的企业给予国家优惠*策的优先和重点支持,形成失信联合惩戒、守信联合激励机制。
强化食品产业链全程监管。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,加强部门联动、协调配合,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、协调性和一致性。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,实施专项治理工程,推进农业投入品的规范化管理和安全使用,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机制,保护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。规范加工制造、仓储物流、批发零售、进出口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。
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。推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,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。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,提升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水平。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,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追究机制。